关于2023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春节: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假期后1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身财物安全。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,确保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 综合科
2023年1月17日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春节: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假期后1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身财物安全。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,确保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 综合科
2023年1月17日